瓶身有“李莊白酒”標識,一酒業公司被立案調
來源:本站原創發表時間:2021-02-08次
在2021春雷行動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行動中,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市場監管局查獲一起擅自使用“李莊白酒”地理標識案,該案為翠屏區市場監管機構改革及知識產權保護行動以來查獲的首起地理標識案件。
2021年2月1日,接群眾舉報后,翠屏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宜賓市翠屏區李莊鎮一酒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在其經營部發現待銷售的瓶裝白酒470瓶,瓶身及標簽上均標注“李莊白酒”,并突出使用。
經查,上述“李莊白酒”系當事人委托某酒廠生產,共生產2520瓶,凈含量1.5L的 60瓶,凈含量100ml的2460瓶,貨值金額合計44580元,已售出1970瓶,剩余的放置于當事人店內或家中。
“李莊白酒”為地理標志,地理標志合法使用主體包括:經公告核準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生產者,經公告地理標志已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注冊人的集體成員,經公告備案的已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的被許可人,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備案的其他使用人,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公告或備案均不得擅自使用。
本案中,當事人并未得到“李莊白酒”地理標志使用資質,其行為已涉嫌違法,宜賓市翠屏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進行了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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